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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白沙鄉生育補助申請資格為何?如何申請?
- 發布日期:2018-07-04
- 發布單位:白沙鄉公所
- 類 別:社會課案件申辦
- 內 容:
- (一)新生兒於實施期間出生,其父母或一方於實施前一年即設籍本鄉,且新生兒出生即設籍本
鄉者,即可申請一次性新台幣5,000元生育營養補助。
(二) 新生兒童出生三個月內由新生兒童之父母、監護人或有關係人員填具申請表,並檢附新式
戶口名簿(詳細)影本,向白沙戶政事務所、村辦公處或鄉公所提出申請
*另外,澎湖縣政府亦有「生育補助」、「六歲以下幼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」、
「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」等相關幼兒福利,可同時於澎湖縣白沙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。